我公司欲以招标方式采购以下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坑木,规格Φ8-16cm*4M;数量:3800立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营业执照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投标人提供的松木手续须齐全合法。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须向招标方以转账方式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投标。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评标办法:
价格低者优先原则,即按照价格从低到高选择中标候选人,直至数量满足招标方要求。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质量要求:材质新鲜、无腐朽、无火烧、无虫眼、去外皮(铲不间断六条必须从头到尾)。
2、到货地点为永安煤业公司各矿坑木场;运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或自产自销免税农产品发票,其余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0%扣除率扣减货款。
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止。
5、招标书请到物资供应部领取,复印无效;参与投标的请将投标书密封送达或邮寄到永安煤业公司物供部,投标书到达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15:00前,逾期无效。
6、投标书应加盖公章,个人投标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投标函上签字按手印。
7、投标书收寄地址(EMS):福建省大田县上京镇京仙路1号
邮编:366102 收件人: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供部
联系电话:0598-7366610 联系人:王继平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部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