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7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我省2010年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刚才省民政厅和省国资委领导对治理工作都做了周密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把“小金库”当作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要求必须坚决清除。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彻底清理“小金库”;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第八次全会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都做出了具体部署。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彻底清理“小金库”的态度和决心。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提高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 去年我省开展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2010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检查调研工作组到我省开展检查、督导和调研,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我省治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省“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重视、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今年,我们要继续努力,把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做的更好。 按照中央的部署,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除继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外,还将延伸到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和国资委履行出资职责及受托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治理工作今年要基本完成。治理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很容易出现草率收兵、应付交差的现象。必须加强思想发动、舆论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真正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细致抓、深入抓、扎实抓。要注重发挥各级治理机构的职能作用,保证工作经费,提供工作场所,固定工作人员,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严肃对待“小金库”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小金库”治理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内容,形成层层负责任、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牢固树立治理工作一盘棋思想,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良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协调配合,特别是民政、国资部门要做好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业务特长与职能优势,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确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各级治理办作为具体的办事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及时汇总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注重提高工作实效。 二、把握政策,明确重点。刚才省民政厅和省国资委的领导同志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办法,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鼓励自查是“小金库”治理工作一项重要政策,中央对此明确了相应的从宽处理规定。这体现了中央对我们的信任,也体现了组织上对同志们的关爱,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重视和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在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好内部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所属单位总数的30%,内部检查结果视同自查,力争把主要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按照中央的部署,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要在彻底清理上下功夫,保证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二是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步骤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开展社会团体的“小金库”治理工作,争取年底基本结束。要将行业性协会和有政府资助或财政拨款、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特别是有行政性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列为治理重点。要将公募基金会纳入治理范围。三是扎实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全面推开。同时,要针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新情况新特点,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制定出切合实际、有针对性的治理政策,并注重抓好政策研究、政策辅导和政策培训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肃执纪。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有关配套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财务管理规章,是我们做好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学习,深入了解、准确把握,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在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敢于硬碰、严格要求、严肃执纪。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关,也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之一,一定要认真履行好党章和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四、巩固成果,注重长效。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是这一阶段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治理工作的总体成效。因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重视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工作,尚未完成整改落实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在8月底前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省治理办。同时,一定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真正将整改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发现的一些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该处理的要处理,该移送的要移送,切实维护“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根本任务。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已经稳步开展,9月底以前要完成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课题研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积极推进,与检查、调研相互促进。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结合社会团体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建立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同志们,今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意义重大。我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通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我省的“小金库”治理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