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江市政府于7月26日召开51次常务会议,同意与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正式签署《晋江金井风电场特许权框架协议》。 此份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晋江金井风电场项目正式进入了项目实施阶段。 根据该协议,项目承接方即福建能源集团将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项目授权方及协办方将保证25年的风电项目特许期及1年的建设期,并协助办理土地租用、征用等手续和进场道路、水、电、通讯等接入工作。 晋江金井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3.8万千瓦,预计年平均上网电量约8800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2.8万吨标准煤、减少灰渣产生量1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50吨,二氧化碳8万吨。(林呼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