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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年开采60万t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0-07-22 11:10  来源:福建能源集团  【字号:


 

福建省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我院对福建省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年开采60t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介:

福建省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最早于1973年开采,原为宁化水泥厂配套矿山,1986年宁化水泥厂形成6t水泥生产能力,1987年至2003年矿山共采出石灰石矿石约276t。宁化水泥厂于2002年破产,2004年将石灰石矿山转让给福建省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从2004年至今累计采出矿石量52.724t,生产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0t。目前矿山采矿证即将到期,但矿区范围内矿石资源仍有储量,因此该公司在保持矿区范围和采高不变的情况下,对其采矿证进行延续,以便对矿石资源进行利用,仍采取露天开采方式,开采规模扩大至60t/a,总服务年限为7a

项目在建设期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施工废水、噪声、粉尘、建筑固废、生态破坏的影响等,项目在运营期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粉尘、水土流失、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事故风险等对环境的影响。

矿山开采生产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及主要对策:

①矿山开发建设将占用土地,进行露天开采,对自然景观产生影响。矿山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补偿。并有效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三同时,以减少项目开采造成的水土流失及生态破坏。

②露天开采过程产生的粉尘、生活污水排放可能会污染当地的环境。设计考虑了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林灌溉;采矿扬尘点设喷雾降尘装置,露采区边界设置扬尘防护网及防碎石飞溅网,保证生产安全。

③各种设备运行会产生噪声污染。设计选用噪声较小的通风机,空压机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措施。

④废石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不堆存,对原有工程废土石场进行植被恢复。

对不再生产的露采区进行植被恢复。

⑥开采过程中可能对矿区东北面的宁化监狱二大队造成影响,将距离该大队所在位置300m范围开采区划为禁采区,在矿山正常生产期间不得进行回采,以保证对其不造成影响。

二、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示形式,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和评价结论和对策建议作了简要报告,欢迎社会各界代表和来电查询,如果需要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请在公示期内,与评价单位及时联系。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福建省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附近居民、天鹅洞风景区管理处及关注项目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2)对该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项目选址问题、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化县湖村镇廖坊村

联系 人:吴连光                          电话:13950923979

五、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建省华厦建筑设计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 2215

通信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24         邮编:350004      

电话:0591-83316235      传真:0591-83355003       联系人:阳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起始时间为2010721日。

 

 

                                               公示单位:福建省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厦建筑设计院

2010721

 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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